新明中国:本金3亿港元可换股债券潜在出售 及决定结束要约期
来源:金融界    时间:2023-06-21 14:17:01

观点网讯:6月20日,新明中国控股有限公司发布根据收购守则规则3.7作出的公告及结束要约期。


(资料图)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新明中国获悉,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的黎嘉恩先生及何国梁先生于2020年11月18日获Chance Talent委任为共同及个别接管人以接管Xinxing CompanyLimited所持有的9.40亿股股份。

新明中国已向接管人就以下事项作出查询,接管人是否已有任何计划出售9.40亿股股份(占全部已发行股本的50.04%),该等股份已作为可换股债券的抵押品押记予Chance Talent,本金总额不超过3亿港元;是否存在与任何潜在买方就任何出售押记股份事项有关的任何磋商;接管人是否接获任何购买押记股份的要约。

于5月24日,接管人告知新明中国,彼等已就潜在购买押记股份与潜在投资者商讨,而于本公告日期,概无订立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经接管人告知,基于接管人目前可得资料,与潜在投资者商讨仍存在不确定性。据此,新明中国认为真正要约未必于短期内实施。

于6月20日,可换股债券项下本金额3亿港元及利息尚未结算。

尽管新明中国并未就出售可换股债券参与商讨,且可换股债券持有人并无义务向新明中国披露有关出售可换股债券的流程及与潜在投资者的商讨细节,但新明中国已就任何出售可换股债券的计划向可换股债券持有人Chance Talent作出查询。

基于董事的了解,可换股债券持有人已向潜在投资者发出投标邀请以购买可换股债券,并已收到若干投标。可换股债券持有人已与潜在投资者商讨,且潜在投资者已开展若干尽职审查工作,于本公告日期,概无订立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与潜在投资者商讨存在不确定性,例如公布新明中国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经审核年度业绩及恢复买卖新明中国股份。

据董事所了解,倘可换股债券获转让,可换股债券持有人将不再拥有接管权。然而,可换股债券的买方是否将或可能委任新接管人以接管押记股份尚不确定。

经考虑应用指引24及诚如上文所述,要约未必于短期内实施,要约期于6月20日结束。于要约期结束后,新明中国将不再就潜在强制性全面要约刊发每月公告,除非并不是因为要约期结束而需要根据收购守则规则3.7的要求刊发 。

本文源自:观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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